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的阳光
作者:     日期: 2017-10-23    浏览量: 418

  法律,治国之重器。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出席十九大的江苏团代表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内涵,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充满期待。

  着眼“均等普惠”,为百姓提供更精细的法治服务

  “报告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最新的法治创新成果,浓墨重彩地勾勒出一幅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蓝图。”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说,报告“法”字频现,可以说是一篇贯穿法治精神的纲领性文件。

  柳玉祥表示,在小康社会向现代化迈进过程当中,法治是人民群众追求的必然目标。“我们推进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日益增长的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服务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我们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我们要持续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司法行政职能由‘行政命令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

  着眼“均等普惠”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法治服务需求的有效路径,也是解决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总抓手。柳玉祥代表说,目前江苏已经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构建了“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三级平台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开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下一步,还将加快推动服务资源由集中向全面覆盖转变,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一向综合转变、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的法治服务。

  此外,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下一步将重点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特别是推广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化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首提“人格权”,法律对人民权利的保障更全面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提出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表明了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谈到,依法治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在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治理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依法治国的实践来看,报告中也提及了很多新的举措,“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薛济民表示,此举便于更好地坚持党的统筹领导,坚持统筹规划、统筹布局,便于更全面更系统地依法治国。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薛济民说,“科学立法”首先需要依法立法,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立法机关的职权来立法;其次,科学立法要以宪法为核心,避免下位法和上位法的冲突,避免部门法和上位法及部门法之间的冲突,保证法律的统一性。

  十九大报告首提“人格权”,在薛济民看来,这一变化是针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做出的,过去注重保障人身权、财产权,现在为了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了对人权的全面保障,这表明党对人民权利的重视,“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格权内容日益丰富,因名誉权、个人信息、人体器官等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相信相关法律规范会更加细化,人格权的保障措施也将更加完善”。

  薛济民还说,即将展开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特别要注重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全国有约34万名律师,律师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因此,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中律师不能缺位。”

  兼容法理情,让司法既公正又充满温度

  十九大代表、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从事法院工作近30年,经她办理的4000起案件无一错案,有力捍卫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在陈燕萍看来,法律虽然是冰冷的,司法的过程却可以是温暖和充满人文关怀的。

  纵观十九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表述令她印象深刻,“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尤其让她感慨颇多。“‘良法’是一个新提法,但前期我们已经做了相应思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有层出不穷的矛盾,要更多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我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会一判了之,虽然案例判了,但是矛盾没有得到解决,我更希望通过我的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在法律的尺度中兼容法、理、情。”

  在陈燕萍看来,“良法”一定要体现科学性、公正性,而且又能适应老百姓的现实司法需求。这些年,针对一些案件呈现出的共性问题,比如,小微企业融资难、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承包中产生的问题、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等等,她都提出了相应的司法建议。

  有了“良法”还需“善治”。“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法院的代表,我深深体会到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深深感觉到全社会法治信仰的树立任重道远。”陈燕萍说,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并引入电视直播、网络直播等形式,让更多的人能够直接观看庭审、执行的全过程,通过潜移默化等方式,在老百姓心中播种下信仰法治的种子。”

  “善治”离不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前我国法律文书很少公开,现在建立了中国法律文书网,凡是符合法律规定能上网的文书全部上网,老百姓遇案时不用先去找律师,从网上输入关键词,就能找到类似案例,对自己的案件做出初步判断,这体现出司法透明,也是一种普法宣传,并通过公开倒逼公正。”陈燕萍说,过去老百姓还常常反映立案难,2015年5月开始,他们实行有案必立,95%的案件当场立案,借助微信、微博、APP,开通了预约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区域立案,15分钟就可以立一个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走进一个厅,事情全部办清。

  来源:福地句容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丽 王梦然 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