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作者:     日期: 2017-09-12    浏览量: 191

   

  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参照省调整后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全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进行调整,从201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30元。

  据了解,调整后标准具体为:担任“三大员”职务累计20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455元、435元、415元;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435元、415元、395元;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415元、395元、375元。今年全市将有1137人享受到此政策,经测算,全年需离任村干部预算资金298万元。

  来源:福地句容 戴 圆

外媒看句容更多>>
生态句容更多>>
文明句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