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以医院为“家”盗窃财物获刑六月
作者:     日期: 2015-09-24    浏览量: 176

  路某因年纪大了没有地方可去,加上自己没有工作和积蓄,便把医院当成旅馆,成天在医院里游荡,肚子饿了就拿病人的食物吃,渴了拿病人的饮料喝,还时不时的伸出“第三只手”,盗窃医务人员的财物。法网恢恢,路某被抓捕归案并被依法判刑。

  今年已经年近五旬的男子路某老家在苏州某市,年轻时候的他游手好闲,可谓劣迹斑斑,曾经6次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和判处有期徒刑,家里的亲人早已对路某失去了信心。2014年3月,路某刑满释放后来到句容打工。可是路某没有一技之长,且岁数也比较大,应聘了好几家店,都没有雇佣他的意思。眼看着兜里的钱快要用光,路某实在没有办法,心想医院里至少还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便长期到医院里住了下来。

  然而,路某的举动很快引起了医院的注意。原来,医院的保安多次接到病人的反映,说有一名老人在急诊室和输液室拿病人的食物和饮料。保安通过观察发现,路某经常出入医院住院部,不但不看病还在医院住并且到处转悠,于是保安将医院住院部发生的两起盗窃案联系在了一起。2014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保安在医院巡逻时发现该老人坐在一楼输液室看电视,赶紧将其盯住并向警方报警。当天晚上,路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那两起上述盗窃事实。原来,从2014年6月至7月间,路某在医院住院部,乘人不备,盗窃作案2起,窃得现金共计人民币202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人民币300元并发还被害人。而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理,于是法院依法判处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