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2015-2017年)
作者:     日期: 2015-06-08    浏览量: 324
  

句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2015-2017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创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句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2015—2017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宗旨,努力把句容建设成为经济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现代城市和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句容的第一要务,坚持思想引领、科学统筹、以人为本、为民惠民的原则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建设,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强化城市管理,注重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质,培育文明风尚,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力开创句容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总体目标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修订版)》各项指标规定的A类标准,全面完成中央文明委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实现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

  四、重点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切实提高创城工作水平和市民满意度

  (一)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进一步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将学习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纳入党校培训教学中,体现到教材建设和课程安排中,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经常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和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在电台、电视台、句容快报、市内主要网站开设专题专栏进行理论宣传阐释;组织党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动理论宣讲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国防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政策教育,解决热点问题,凝聚社会共识。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广电台、新闻中心、市级机关工委、各党(工)委

  2、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评估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有效参与,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在创新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和回复处理机制。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部门:政府办、市纪委、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局、市级机关工委

  3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政府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力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力度,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均达90%以上。

  责任部门:市纪委

  (二)建立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加大依法治市建设力度,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切实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做到带头学法守法、文明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整合提升“12348”服务功能,提高法律援助与服务水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部门:司法局、法制办、财政局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完善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和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确保无重大劳动侵权违法案件发生。健全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机构重点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并有经费保证,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制度,开展劳动技能、法律知识、文明礼仪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责任部门: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民政局、残联、住建局、法院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农村党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继续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提高居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积极性;定期召开社区居民或村民议事会、评议会,形成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居民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商讨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镇、各管委会、各街道

  (三)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1、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精神,加快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句容诚信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推进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中介服务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深入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和诚信嘉许、失信惩戒措施,开展本地区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失信败德行为。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电台、电视台、句容快报等媒体经常曝光失信败德行为;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记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诚信集中教育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发改经信委、文明办、政府办、市纪委、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教育局、卫计委、人社局、广电台、新闻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监督、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无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发生。

  责任部门: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文广体育局、公安局、物价局

  3、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窗口服务单位的监督,各服务窗口必须文明规范服务,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以“文明、诚信、优质”为目标,继续在机关和基层站所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评选活动

  责任部门:市纪委、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

  (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中华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凝聚民族共识,不断夯实全民共同思想基础。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进道德讲堂、市民讲堂、周末学堂等学习载体建设,进行政治理论、道德典型、凡人善举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不断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创新教育新方式。推进市民学校建设,每个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市民守则、市民文明公约、道德准则、文明礼仪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道德评议会、邻里节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和孝老爱亲、节俭养德、立德行善等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办、政府办、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教育局、文广体育局、民政局、档案局、广电台、新闻中心、各镇、各管委会、各街道

  2、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国民教育,推进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实施一批城乡中小学校新建和改造工程,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健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3、推进文体、科普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加大文化建设投入,确保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的保护和利用,开展节日习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推广和传承等工作;制定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的具体措施,创作推出一批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完善街道、镇基层体育设施,达到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建立市、镇、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年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1次以上,单项型体育活动5次以上。进一步完善科普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