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惠民暖人心
作者:     日期: 2017-10-11    浏览量: 151

   

  “多亏了医疗保险这样的好政策,去年我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花了8万多元,政府给报销了一半还多。”家住华阳街道的居民姚扣才深有感触地说。得知本月中旬即将缴纳2018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他催促家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把钱交到村委会。

  “2015年人均筹资584元,其中个人缴费16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424元/人, 当年筹集基金2.60亿元。2016年人均筹资665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485元/人, 当年筹集基金2.96亿元。2017年人均筹资780元,其中个人缴费2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580元/人, 当年筹集基金3.45亿元。”市社保中心主任彭忠告诉记者,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各级财政补助不断提高,参保群众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以前生病住院都要自己掏腰包,只能小病忍、大病扛,等到病重时才不得不去住院,自从参保后,生病住院能报销了,如果没有大病保险,我这个家就彻底完了”。日前,家住后白镇的马芳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眼圈红了。原来,在2004年,马芳被诊断为“慢性肾炎”,因家庭经济困难,小病拖成了大病,2006年被诊断为“尿毒症”。2014年9月,她接受了了肾移植手术,但出现了排斥反应,无奈之下,当年10月做了移植肾切除手术,术后靠每周3次透析维持生命,手术前后花费50多万元,因为之前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她的医疗费用报销了9.9万元,之后,她又拿到15万多元的大病保险补偿款。“真是没想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一次保险费还能报销两次,而且第二次比第一次报销的还多!”

  随着政策不断完善,我市推出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医疗花费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这为患重病居民送去了“及时雨”,有效解决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除了中医药补偿、慢性病及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分级诊疗病种补偿等常规政策外,在大病保险政策方面,凡住院经报销、救助后的合规费用,2万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10万元以上,分别可分段补偿50%、60%、70%,15万元封顶;凡在校本市籍学生患白血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二次可补偿80%,8万元封顶,当年移植不封顶。

  同时,我市还将医疗救助及精准扶贫相结合。凡低保、五保、伤残军人、建档立卡等民政对象在执行居民医保基本报销后,民政将再给予救助70%。

  据统计,2014-2016年大病二次共计报销4760人,基金支付4586.32万元;3年来学生二次补偿28人,基金支付184.13万元。3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分别报销256.25万人次,报销补偿2.31亿元;282.57万人次,报销补偿2.69亿元;329.34万人次,报销补偿2.86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76.50%左右,实际补偿比61.50%左右,是镇江市范围内唯一实现基金持续安全健康运行的辖区。

  彭忠告诉记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之初,要派工作人员去发动村民参合,现在村民主动到社区、村委会缴纳,这一变化是因为医保政策真正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来源:福地句容 顾辉 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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