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战略,激励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根据《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句委宣〔2014〕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国、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文艺作品评奖活动中的获奖(或出版)作品及相关作品。
二、申报对象
句容市户籍的创作团队和人员或以句容经济社会发展为题材创作文艺作品的外地创作团队和人员。
三、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同一作品限申报1件,申报时要严格对照《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句委宣〔2014〕50号文件),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评审小组办公室将把好初审关,最后由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可向所在协会申报,其他申报者可向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评审小组办公室申报,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联。地址:市人民路66号;联系人:王镇容;联系电话:87268267;手机:13952994188;邮编:212400。
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格一式两份,提供相关作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或原件照片)、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视频光盘等。《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修订)》(句委宣〔2014〕50号)文件和申报表可到句容文明网(http://jsjr.wenming.cn)或“句容摄影网”下载(www.aijr.cn),申报表电子版要发送电子邮件至417254940@qq.com。
附件: 2015年度句容市优秀文艺作品申报表